
一、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是负责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破部分重特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和全市看守所、拘役所、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出入境工作;承办市政府禁毒委员会、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
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部、队伍建设指导室、人事训练室、离退休工作处、宣传工作室、机关党委、警务训练处、纪委、警务督察室、监察处、审计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息通信处、警卫处、出入境管理处、监管处、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禁毒缉毒支队、刑事侦查支队、交通警察支队、巡逻警察支队、网监支队、经区开派出所、科创园派出所、消防支队、南郊机场分局。
三、县(市、区)公安局、分局
涪城、游仙、江油、三台、梓潼、安县、盐亭、北川、平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等11个县(市、区)公安局、分局。
其主要职责:负责本局公安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负责本地公安侦查工作,组织指挥侦破案件,组织实施公共复杂场所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年审考核工作(涪城、游仙、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除外);负责本地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地网上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依法管理本地出入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