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公安局、教育(教体、教文体)局、各园区社发局、科学城教育局、63820部队教育办、市直属中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六条措施”以及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我市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中小学生防范交通安全事故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确保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地要成立以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城区以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分管大队长)为副组长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交通安全防范机制和隐患排查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督导辖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示范学校”、争当“优秀交通安全校外辅导员”、“优秀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放学路队”和“安全小卫士”等活动。各学校都要成立由校长和辖区交警中队长为正副组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路队放学制度、校车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和监督岗位人员职责,使交通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二、完善交通安全操行评定制度。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操行评定制度,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纳入学校对学生的综合操行评定,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成绩计入中小学生“操行评定”栏目,作为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上好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讲座课。各中小学要把安全知识教育课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设备、考核“六落实”。要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差异,确定教育内容和形式,形成系统的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各学校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电视、网络、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让学生明白各种交通指示信号的意义,懂得怎样遵守交通规则,掌握一定的避险自护技能,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
各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联系,积极参与和指导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校外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主动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讲座、摆放事故案例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影碟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用生动鲜活的事例教育警醒学生,教会学生“三会:即会安全走路、会安全骑车、会安全乘车”。
四、进一步加强校外交通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强小学生放学回家路队管理,完善路队管理制度。各小学要坚持将步行的学生编成路队有组织的规范行走,确定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路队长,负责维护路队秩序,并由值班护送老师护送过交通要道和危险地段。二是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学校门前的主干道设置斑马线和交通警示标志,公路沿线学校要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使用好便携式红绿灯或其他学生过街设施,必要时在上放学期间,公安交警部门要安排人员在校门口及附近复杂路段执勤,维护学生安全。三是要加强学生集体外出的交通安全管理。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进行,外出期间如果要经过主要路口和交通要道的,必须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学校在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各类集体活动需租用车辆时,必须使用有客运资质企业的车辆,并与运营企业签定安全责任书。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及公路上进行体育锻炼。
五、构建交通安全教育网络。各地要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方式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父母的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提高家长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要努力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不断增强全民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六、高度重视校车的安全管理。各地要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车辆的管理。各中小学要将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上学和放学的机动车纳入安全责任制管理,落实对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学生安全乘车、文明乘车,要教育学生不乘坐、提示学生家长不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校车路查力度,及时查处私自改装车辆、车辆带病上路、超速行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杜绝不合格车辆、人员接送学生,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坚决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