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禁毒委员会
办公室
绵禁毒办[2008]6号
关于迅速贯彻国家禁毒委部署开展《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禁毒委员会、市禁毒委成员单位:
2008年10月7日,国家禁毒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方案的通知》,省禁毒委员会于10月10日向各市、州禁毒委转发了该《通知》。市禁毒委依据该《通知》精神以绵禁毒办发[2008] 4号向各县(市、区)禁毒委员会、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印发了《绵阳市禁毒委<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方案》。方案对《禁毒法》集中宣传的宣传内容、组织形式、工作安排、工作措施、工作要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间。为迅速贯彻上级禁毒委部署,强力推动全市《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的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禁毒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宣传《禁毒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禁毒委要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此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领导。市禁毒委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主任陈友学,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胡钢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团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妇联、市工会等市禁毒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市禁毒办成立《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办公室(简称行动办公室),市禁毒办副主任、市禁毒支队支队长陆泽民任行动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禁毒委员会、市禁毒委成员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于11月11日前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工作方案。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强策划,突出重点。各级禁毒委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要带头参加宣传活动,切实掀起集中宣传《禁毒法》的高潮。
二、各司其职,落实责任。
各级禁毒委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领导筹划和组织协调的职责。制定的行动方案中要定目标、定时间、实行责任制。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要转变观念,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充分履行禁毒宣传的法定职责。各级共青团组织及相关成员单位要配合各级禁毒办,积极组建禁毒志愿者宣传小分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大、中、小学校深化《禁毒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全面统筹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各级工会、妇联、卫生等部门和基层组织要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开展活动;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宣传活动经费的支持,同时,发动社会资源,多方面筹措资金,积极开展面向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禁毒法》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
三、组建、培训禁毒志愿者,掀起“六进”宣传高潮。
各县(市、区)禁毒办,要及时、主动与各级团组织联系,共同对现有禁毒志愿者队伍进行梳理、规范,完善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进一步掌握现有志愿者队伍的状况,原没有明确为禁毒志愿者的地方,应尽快与当地团组织协调联系,多渠道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同时,各地要按照2004年国家禁毒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关于推动禁毒志愿者行动的通知》(禁毒办通字[2004]96号)精神,结合《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各地禁毒办和团组织联合,公开招募一批禁毒志愿者。对确认的每个禁毒志愿者,须填报《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实行电子文档管理。各地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市禁毒办备查。11月11日前,在整合以上禁毒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组建《禁毒法》“六进”宣传小分队,要动员组织禁毒执法者、禁毒社工等具有专业经验人士参加,并尽可能增加小分队数量,满足“六进活动”的需要,扩大宣传覆盖面。组建完成后,对小分队成员由各级禁毒办组织协调公安机关、共青团、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对其进行专门培训,使他们掌握《禁毒法》的主要内容,了解毒品和禁毒工作的基本知识,学会开展宣传的基本技巧,为“六进”宣传掌握必需的知识。同时,各级禁毒办、共青团组织要为禁毒志愿者小分队提供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集中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掀起《禁毒法》宣传新高潮。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动其力量,紧密参与集中宣传行动,全面开展采访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宣传素材,报道和推出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切实掀起《禁毒法》宣传的新高潮。市禁毒办将充分发挥《四川禁毒网》平台,开展宣传行动的专题报道、开设专题栏目、论坛,各级禁毒办、成员单位、禁毒志愿者涌跃登陆,积极投稿。同时,要及时向市禁毒办报送重要的新闻线索和素材,争取上级媒体的深化宣传。
五、加强督导,总结经验。
各级禁毒委员会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集中宣传不走过场、切实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各地禁毒办和市禁毒委成员单位从现在开始,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各县(市、区)禁毒委员会通过公安禁毒宣传内网上报,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通过四川禁毒网邮箱scncc@126.com或jack_3839@126.com,xiaoheyanzi@sina.com.cn上报)。在活动期间,市行动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派出工作组赴各地督导检查,推动活动的有效开展。在第三阶段(总结评估)期间,各县(市、区)禁毒委、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查找漏洞,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特别是推动禁毒志愿者行动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长期、规范的开展。各县(市、区)禁毒委、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在12月22日前将开展集中宣传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市禁毒委办公室。集中宣传行动结束后(12月22日前),各县(市、区)禁毒办要向市禁毒办推荐1-3名优秀禁毒志愿者和1个禁毒宣传先进单位,并报3千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市禁毒办将向省禁毒委推荐3名优秀禁毒志愿者参加省禁毒委会评选活动,同时,市禁毒委也将从中确定一批优秀禁毒志愿者和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市禁毒委将全面通报各县(市、区)禁毒办和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表彰先进。
市禁毒宣传行动办公室联系人:胡昭友、何艳
联系电话:2498766
四川禁毒网网址:www.scncc.org
附件:优秀禁毒志愿者推荐表
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优秀禁毒志愿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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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禁毒志愿者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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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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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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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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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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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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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禁毒志愿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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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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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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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禁毒志愿者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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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传行动期间工作表现(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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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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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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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集中宣传行动工作表现需附3000字内详细材料。2、单位推荐意见栏须盖同级禁毒部门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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