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 阳 市 公 安 局
办 理 行 政 许 可 指 南
一、项目名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延期许可
二、法定依据:
1、1991.12.17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3号《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2000.10.23发布:川公明发【2000】2155号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正式启用贴纸签证和下放台胞证签注权限的通知》。
三、法定条件:台湾居民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延期申请表》 →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前台民警受理申请→数据录入→审核→审批→签注证件制作→2个工作日→发证。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填写规范、清晰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延期申请表》;
2、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接待单位函件、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亲友身份证和常住户口复印件等)。
六、承诺期限: 2 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1993、04、01发布:【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延期 每次20元。
八、有无数量限制:无
九、年检(审):无。
十、联系电话:0816-2498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