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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 阳 市 公 安 局

             

 

    一、项目名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延期许可

    二、法定依据:

    11991.12.17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3号《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2000.10.23发布:川公明发【20002155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正式启用贴纸签证和下放台胞证签注权限的通知》。

  三、法定条件:台湾居民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延期申请表》 →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前台民警受理申请→数据录入→审核→审批→签注证件制作→2个工作日→发证。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填写规范、清晰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延期申请表》;

  2、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接待单位函件、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亲友身份证和常住户口复印件等)。

  六、承诺期限: 2 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19930401发布:【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延期  每次20元。 

  八、有无数量限制:无

  九、年检(审):无。

    十、联系电话:0816-249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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