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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许可

    二、法定依据:

  119911217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3号《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大陆居民前往台湾);

  219970423(公境发【199746号发布:《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授权乐山等市、地公安局、处承担中国公民赴台湾审批的通知>》;

  32004.03.24发布:川公境发【200442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公安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三、法定条件:绵阳市常住户口人员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台许可证、行前教育证明原件→ 前台民警受理申请,并出具回执→申请人在回执上签名→信息补录、相片采集→审核→审批→传输数据→省厅制证→特快专递→十个工作日→发证。(填写内容:需申请人配合本机关办理的环节、内容;部门内部办理的工作程序、涉及的科(室)以及时限。)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2、填写规范、清晰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入台许可证;

  4、市(县)台办行前教育证明;

  5、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台办批件;

  6、赴台商务的,提交国台办经济局批件;

  7、符合公安部标准的近期2寸正面免冠光面白底彩色半身照片1张;

  8、申请人属特定身份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签署单位意见。

  六、承诺期限:6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119930401发布: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

  22004.03.24发布:川公境发【200442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公安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有关条款;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 30元,签注 每项次20元,多次签注  每件100元。

  八、有无数量限制:每位公民只能申办一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法律依据为《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九、年检(审):无。

    十、联系电话:0816-249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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