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但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3、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
上述三种情形中的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4、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代为申请。+
5、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6、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由本人申请,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