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护照等),并提交16开复印件1份(申请期限超过3个月的提交2份);
2、填写完整、清晰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贴上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3、与申请签证有关的证明材料;
4、按规定交纳签证费。
二、与签证有关的证明材料是指:
1、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的,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境外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以及被探望人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并提交16开复印件各1份;被探望者是华侨或港澳台居民的,须提交被探望人在内地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及其相关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2、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者境外监护人申请签证的,须提交留学生就读院校公函及留学生护照或者居留许可、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还须提交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境外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提交各项材料的复印件1份;
三、签发时限和次数:
可以签发有效期6个月或者1年的零次、一次或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签发次数不限。探望留学生的,有效期不得超过留学生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160元,半年多次有效签证425元,一年(含)以上多次有效635元,对等国家按国家公布标准收费。
六、办证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市公安局指挥大楼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