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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一、项目名称:公众聚集场所、大型活动场所等消防安全许可

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三、法定条件

(一)公众聚集场所申报开业或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符合规定;

3、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符合规定;

4、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或其认可的消防安全培训;

5、其他应当具备的消防安全条件。

(二)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依法通过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

2、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符合规定;

3、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符合规定;

4、其他应当具备的消防安全条件。

四、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程序:到中心公安消防支队政务服务处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并提交报送的资料

2、本部门内部办理的工作程序: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所在建筑通过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针对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举办的室内场所)的材料;

3、其他应当具备的材料。

六、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八、有无数量限制:

九、年检(审):

十、申请书格式文本: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下载

十一、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消防支队政务服务处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0816)234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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