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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我市重点企业实行消防工作服务联系机制,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为消防工程的施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提供技术咨询。必要时向特大型企业和特大工程派驻消防特派员进行指导。  

  (2)简化消防审核审批程序。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坚持消防审核审批一站式服务。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公安部73号令的有关规定,实行提前介入制度和多部门联审、联办制度,消防部门主动协调建设、城市规划、工商、文化、环保等部门,及时参加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联审、联办,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尽早在消防上达成共识。  

    3)对重点企业的消防安全实施分类指导,教育企业职工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职责,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4)增加受理消防申请方式。改变以前单一的申请人必须到场申请的作法,今后可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受理。  

  (5)根据公民个人申请,对居民住宅装修的消防设计进行义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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