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 阳 市 公 安 局
办 理 行 政 许 可 指 南
一、项目名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二、法定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二十条第一款
三、法定条件: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 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
(一)1-苯基-2-丙酮;
(二)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三)胡椒醛;
(四)黄樟素;
(五)黄樟油;
(六)异黄樟素;
(七) N-乙酰邻氨基苯酸;
(八)邻氨基苯甲酸;
(九)麦角酸;
(十)麦角胺;
(十一)麦角新碱;
(十二)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四、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程序:到中心公安局政务服务处填写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
2、本部门内部办理的工作程序: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货主可直接向货物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也可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其于3日内上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于7日内审批并签发运输许可证。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八、有无时效限制:一次有效,运输人员全程携带
九、年检(审):无
十、申请书格式文本: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凭证申请表下载
十一、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政务服务处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0816)2316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