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
涪城区人民政府
游仙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开招聘巡警协勤员的公告
为了加强绵阳城区治安巡逻防控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经研究,决定招聘200名巡警协勤员(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涪城、游仙和高新区各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公安局网站gaj.my.gov.cn和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发布)。
一、招聘名额和用工性质
此次共招聘巡警协勤员200名(男性185名、女性15名),由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协勤员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统一领导和管理,协助巡警开展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协勤员为合同聘用人员,参加巡逻执勤,签定劳动合同,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执法。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市招聘。凡户籍在绵阳市范围内的公民,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均可报名。部队复退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或具有体育、武术二级运动员(武士)级别、艺术等级八级以上特长的可放宽为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驻绵部队复退军人出具团级单位证明, 在绵阳有固定住所的也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治安巡逻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男性年龄在18至2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前、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18至2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前、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部队复退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或具有体育、武术二级运动员(武士)级别、艺术等级八级以上特长的,男性身高可放宽为1.72米以上,女性身高可放宽为1.62米以上。部队复退优秀士官、优秀班长、优秀射击标兵(能手)、有特殊专长的年龄可放宽为28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协勤员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08年2月13日至15日。
报名地点:中共绵阳市委党校(临园路东段59号)。
应聘人员持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交报名费、考务费60元(报名10元、笔试20元、体能考试20元,面试10元),体检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收取。
五、聘用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考试和面试三个部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体能考试占40%、面试占20%的比例计算成绩。
(一)笔试
考试内容: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
笔试时间:2008年2月19日上午9时-11时(地点见准考证)。
(二)体能考试
考试内容:男性,1000米、100米、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100米、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考试。
考试时间:2008年2月23日(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
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2008年2月25日(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考察
笔试、体能考试、面试后,按个人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只进行一次,不复查,以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个人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方面。
七、聘用培训
应聘者经笔试、体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由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聘用对象,统一参加市局巡警支队组织的上岗前封闭集训。
集训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巡警支队承担培训费用并给予学员50%的生活补助,学员承担服装、被装、部分生活费等费用。经培训考试合格,上岗试用。
八、聘用期待遇
(一)聘用的巡警协勤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费用自理。考核合格的与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但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合同期。
(二)巡警协勤员上岗统一着与人民警察有明显区别的协勤员制服。服装、被装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统一配发。
(三)巡警协勤员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工作表现突出的,每月可给予适当的奖励。
巡警协勤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协勤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四)聘用期间,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录考试。
(五)协勤员要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绵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协勤员管理办法(试行)》。如有违反的,巡警支队可以按规定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监督工作由市公安局纪委牵头,涪城、游仙、高新区管委会纪委共同参与,负责接待和处理招聘期间群众的来信来访,对招聘工作的全程进行监督,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简章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绵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负责解释。
二○○八年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