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证代表:
按照市政府安排,我局起草了《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立法听证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听证会时间
2021年5月27日13时30分。
二、 听证会地点
绵阳市公安局(集中办公区3号楼)104会议室。
三、 听证会主要议题
(一)重点管理区饲养禁养犬、一般管理区内未按规定对限养犬只实行圈养或拴养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
你 (二)养犬管理登记是否合理可行;
(三)重点管理区内限养犬只数量是否可行;
(四)未申请补发、补植养犬登记证、电子身份标识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
(五)未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
(六)重点管理区接收寄养犬只超过规定数量或者期限的法律是否合理可行;
(七)未遵守养犬行为规范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
(八)未遵守犬只出户行为规定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
(九)犬只进入禁入区域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
(十)违反犬只管理服务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
(十一)违反犬只销售禁止规定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
(十二)违反犬只免疫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
(十三)违反犬只无害化处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
(十四)不予办理养犬登记的情形是否合理可行;
(十五)对养犬人信用管理情形是否合理可行。
四、届时请各位听证代表围绕以上主要议题阐述观点,同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或者意见概要,听证代表对其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可一并提交书面材料。
听证代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请于会议举行2日前电话告知绵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凯 电话:13990120202)
附件:1、听证须知
绵阳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