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网络投资平台实施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7/10 10:51:06

近期,我市部分县(市)公安机关连续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通过他人介绍参加了网上理财项目,被骗数额不等的资金。经公安经侦部门受理初查,初步证实不法人员在互联网上建设网站,虚构香港等地区投资理财项目并对外宣传,许以高额返利、分红、奖励,诱使公众投资并发展下线,在兑现部分返利承诺、吸收大量资金后,突然关闭网站,致使投资者大量资金无法收回。

典型案例:2013年10月下旬,江油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市民报案称,通过参加一个香港某投资公司的理财项目,被骗去数额不等的钱财。通过初步调查发现,该项目系江油市新安镇人陈某经一名自称是江苏省南通市人名吴姓女子介绍,将项目带到江油。此项目为香港某投资公司在互联网上建立官方网站,以保本分红型为诱饵,向投资者许以高利,吸引大量资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后,到一定时间关掉网站,公司负责人及网站经营负责人失去联系,造成投资群主大量资金无法收回。

(一)投资及返利模式

1、静态模式:投资者缴纳7000元报单成为公司会员后(此7000元不退款),须再缴纳700元以及整7倍数的金额作为投资款,每天按1.5%的利润从公司账户返到投资者个人的工商银行指定账户上,投资金额下限为700元,上限为700万元。可随意增加7倍数投资,也可以随时申请退还投资本金。

2、动态模式:增加7000元成为报单员(此7000元也不退款),可自行报单,也可为他人报单。报一单即有10美金(70元人民币)的奖励,报第二单除了10美金奖励,公司另奖励200美金;报第六单公司奖励800美金,加上先前奖励的200美金以及每人10美金的奖励,一共1060美金,投资本钱即收回。在此之后报单每一人只奖励10美金,再无其他奖励。

(二)组织架构:根据目前收集的证据表明,江油尚未设立固定的报单中心,参与方式多为由亲戚朋友介绍加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登录网站报单,投资及返利均通过电脑登录公司网站进行,无分明的层级组织架构。

(三)参加人员及损失金额:根据江油市局接受的报案材料,目前已有106人登记,投资金额高达1334.72万元。

以上案件线索以网络为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名义,许以高额返利和奖励制度,吸引人员入会投入资金,并鼓励入会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吸收更多资金。这种模式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传销行为的认定特征。同时,从网站经营者兑现部分返利资金后关闭网站无法联络的情节来看,可能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涉嫌集资诈骗罪。这类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引起高度警惕。

(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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