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6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局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39个具体问题,市局党委将反馈问题进一步细化细分为93个问题,提出了一对一的整改措施任务要求;落实了一对一的市公安局党委成员为责任领导、所涉问题分管部门为责任单位、分管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的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制定了整改问题、整改任务、整改责任三张“清单”;创新建立了巡察整改审批制度,形成了交账、查账、对账、销账的完整链条,有序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整改期间,市局先后召开党委专题会议3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1次,巡察整改推进会2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4次,责任领导召开专题研究会12次和协调会2次,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35人次,开展专项检查3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落实具体整改措施307项,制定制度性文件62个、修改完善28个、废止1个,问责追责处理68人次。截至目前,整改清单所列3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和39个具体问题已基本完成,细化细分的93个问题,已完成91个,未完成的2个问题均需上级政策支撑解决,正在积极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进度:以上,第(1)(2)项所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以上,第(10)(11)项已整改完成;第(12)(1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以上第(14)(15)(16)(17)(18)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以上,第(19)(20)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7.“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1)针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弱项”的问题。一是2020年3月印发《关于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扎实抓好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二是2020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的通知》,督促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按要求定期研究汇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严格《绵阳市公安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方案》,扎实做好述责述廉工作。三是2020年5月18日印发了《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了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四是2020年10月10日,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田光月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核查了2020年市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会议要求责任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决不能再出现年度工作安排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特别是前后年度内容高度雷同的问题。五是市公安局将严格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六是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吸取王万涛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12.6”刘海脱逃事件教训。七是2020年9月23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王万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对照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检视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八是2020年10月15日,市公安局党委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分析,向省厅党委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分析报告和案件情况统计表。九是2020年10月20日,拟定了《绵阳公安队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拟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待市局党委审定后下发执行。十是2020年9月4日,市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办和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和违纪违法问题。十一是严格以“坚持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廉政风险排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22)针对“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专责不主动、不精准”的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举报受理电话和纪检监察网上廉政信箱,增设了市局业务技术用房、市局解放街17号办公大楼、交警、特巡警、刑侦、监管支队、城南、城北分避纪检监察举报箱,并定期收取各独立办公点的举报信件。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三是建立了市公安局职能与专职监督部门每月定期收集上报线索。四是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总结和研究案件。五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六是严格落实市纪委对案件卷宗的要求。七是及时购买装订机进行规范整理和装订。八是认真清查和审核下级上报的各类处分材料。九是给江油和盐亭县分局下发整改通知。十是截止10月15日江油和盐亭县局已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进度:以上,第(21)(2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从严治警“宽松软”
(23)针对“执行《厅规》和‘三个规定一个办法’不严”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了执法办案方面的主要问题。二是拟制了《数字身份证书和移动警务通的管理办法》提交党委会研究,并形成了党委会决议。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四是2020年10月21日再次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各单位执行厅规情况进行了再次强调。五是市公安局将继续严格记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抓实抓好记分办法的逗硬执行。六是对涪城、高新、安州、江油、三台、北川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反恐、经侦支队负责人进行约谈。七是对市公安局政治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下发了监督工作提示单。八是对具有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的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上曝光台、跟踪问效、综合运用督察手段,提高督察作用。
(24)针对“数字证书管理使用违规”的问题。一是严格《四川省公安机关公安信息系统数字身份证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未履行正规程序的,坚决不予制证。二是定期对异常数字证书的持有人和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三是联合市公安局政治部、督察支队和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数字证书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四是持续开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辅警进行数字证书安全教育学习。五是进一步细化管理细则,研究制定本地公安民警数字证书管理规定。六是对证书保管不善和辅警未履行手续持有证书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
(25)针对“警务督察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督察工作相关规定。二是严格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综合运用通报、记分、考核等多种手段,防止相似问题重复出现。三是加强督察问题研判,追究反复出现类似问题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四是加强结果运用,严格问题整改。五是组织学习并坚决落实上级要求。六是强化监督执纪意识,综合运用通报、记分、考核等多种手段,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七是规范文书表达,及时修改完善,提振警示效果。
(26)针对“辅警管理尚存漏洞”的问题。一是2020年10月2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绵公政【2020】111号),要求各单位严格通知要求开展招聘辅警、规范签订合同等工作。二是市公安局已于2019年11月下发《绵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绵公政【2019】118号),规定从2019年11月起,提高辅警的工资待遇,并实行辅警薪酬的分级管理,对工作每满2年的逐步递增工资。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四是完善辅警招收录用办法,严把入口关。五是加强岗前培训。六是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并重,努力提高辅警经济待遇。七是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做好表彰激励。八是理顺辅警的党、团组织关系,做好辅警党员管理。九是整理了民辅警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27)针对“内部审计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审计处对巡察组指出的治安、禁毒、技侦等三个部门中存在的问题印发了《绵阳市公安局审计建议函》及整改责任清单,规定整改时限并要求及时报送整改佐证资料。二是对已整改的问题报送整改资料,对已发生无法补充整改资料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拿出防止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的解决办法。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市公安局工程项目建设和采购工作流程,防范采购风险,审计处针对采购活动中容易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在采购项目需求编制、涉密项目采购、执行采购限额标准、资料审核、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七点建议,并向市局警保处、三个二级预算单位(交警支队、特巡警支队和监管支队)印发了《绵阳市公安局审计建议函》;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根据审计提出的问题,尤其是在财务报销手续不全、审核把关不严、采购资料缺失等方面,认真梳理,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为进一步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市局警保处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相继出台了或修订了《绵阳市公安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绵阳公安局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绵阳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市公安局审计处为进一步加强审计职能建设,增强审计业务能力和水平,向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呈送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审计职能建设的专题报告,绵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周述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请智荭同志研究提出意见。”市公安局审计处积极市局主要领导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及时将相关职能建设调研情况报市局政治部。四是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市公安局审计处及时向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印发了《绵阳市公安局审计建议函》及整改责任清单。五是由市公安局警保处负责对为市公安局零星维修项目提供审计服务的中介公司重新进行比选采购,通过比选确定了三家中介机构为市局零星维修项目提供预决算审计服务,同时建立了随机抽取和效果评价机制,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合同视履约情况一年一签,审计处全程进行监督。六是市公安局审计处拟制《绵阳市公安局自行组织维修工程竣工审计申报及审批表》,要求市局各部门警种对本单位维修项目竣工审计金额与合同金额进行填报,由警保处进行审核,再由审计处复核,严格控制工程超量超标,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审计处将督促警保处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对于超合同增加的工程量和预算要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和审批、规范管理。
整改进度:以上,第(23)(24)(25)(26)(27)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廉政风险突出
(28)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加班补贴和值勤岗位津贴发放考勤工作的通知》。二是完善了《市局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值勤岗位津贴考核发放实施办法》。三是完善考勤制度,建立加班补贴台账。四是加强对民警加班补贴发放情况督导检查和审核力度。五是加强对市局机关警保协理员和二级核算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六是对二级核算单位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七是明确出纳人员严格现金管理要求,除1000以下的零星现金支出,尽量采取转账和公务卡结算,不得库存大额现金,日常库存现金不得超2万元。八是对梳理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或完善日期,或补充附件,或责令退回不符资金。九是进一步明确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逗硬财务制度的执行。稽核人员在票据稽核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相关资料和票据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果断退回。十是出台了《中共绵阳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十一是核算补收2020年1月至今会员会费,已核算补收了2020年会员会费,现已收取2020年工会费113035.05元。十二是召开了机关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出台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规范,并要求市局机关各级工会组织严格按标准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十三是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市局交警支队不再续签《理发服务项目合同》,停止支付理发服务费,由需要理发的人员自行支付。十四是对未入卷的报销明细重新装入档案。
(29)针对“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修订市公安局采购管理规定,重点增加市局各部门及二级核算单位的采购审批权限以及采购管理监督相关内容。二是组织市局各部门及二级核算单位集中学习采购法规制度,熟悉掌握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相关规定要求、内容程序和标准要求。三是内部自查、市局巡查相结合,逐一排查采购项目,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四是2020年10月13日召开绵阳市公安局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部署会,集中学习修订后的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采购制度,部署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任务。五是2020年10月14日至11月10日,组织对市局各部门和二级核算单位进行采购执行情况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制定措施并整改落实。六是制订年初计划,履行审批程序后纳入年度采购规划和由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统一组织实施采购,做到应采尽采。七是对未按政府采购程序的现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摸清底数,查明原因,查清账物,建立台账。八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程序,全面规范采购流程,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九是增强采购预见性和计划性,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十是市局审计处介入指导整改工作。十一是通过聘请专业财务、审计人员对市级三所和支队财务、后勤、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在监所再次发生。十二是对市级三所和支队开展采购、采买、招标、维修等方面内部进行了专项审计。十三是立即停止特巡警支队委托民营机构培训警犬活动。十四是严格审核委托培训机构的资质。十五是主动争取在公安机关系统内参训的机会。十六是严格筛选品质优秀的犬只,把好新犬“质量”关。十七是加强交流学习,争取资源共享。
(30)对“项目建设、结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协调市审计局、律师事务所对项目合同与招标文件一致性的问题进行研究。二是正在实施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做好项目公示,巡察整改要求,非涉密项目已在网上进行了公示。三是立即委托中介机构,对警犬训练基地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目前审计初审报告已出具。四是组织项目审计单位、施工单位,针对项目审计中提出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五是以点带面,对照问题,查找其他项目是否存在类似的问题。六是今后项目实施中指定专人负责。
(31)针对“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市公安局统一制定食堂管理办法。二是市公安局参照机关事务管理局标准,统一制订17元每人的午餐标准。三是市公安局要求所有食堂,统一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食材供应商进行供货。四是召集了二级核算单位食堂管理人员研究巡察问题的整改措施,并制定管理制度。五是开展了二级核算单位食材采购专项整治。
整改进度:以上,第(28)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29)(30)(31)项已整改并部分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以上,第(3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3)项已整改完成。
整改进度:以上,第(34)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35)项目前还待上级答复,预计2020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36)项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度:以上,第(38)项已整改完成;第(39)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前期,市局紧紧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了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只是阶段性的,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久久为功,并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一)继续深化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拿出最讲认真的劲头,全面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检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切实增强市局巡察整改成效。
(二)着眼常态长效完善制度机制。认真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要求,在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深入查找和分析管党治警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和干部管理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三)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实现全市公安机关“全省一流、西部领先、全国有名”的总体建设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16-2498200;邮政信箱: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绵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514室巡察整改办(邮政编码:621000)。
中共绵阳市公安局党委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