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2/22 16:55: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6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局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39个具体问题,市局党委将反馈问题进一步细化细分为93个问题,提出了一对一的整改措施任务要求;落实了一对一的市公安局党委成员为责任领导、所涉问题分管部门为责任单位、分管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的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制定了整改问题、整改任务、整改责任三张“清单”;创新建立了巡察整改审批制度,形成了交账、查账、对账、销账的完整链条,有序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整改期间,市局先后召开党委专题会议3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1次,巡察整改推进会2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4次,责任领导召开专题研究会12次和协调会2次,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35人次,开展专项检查3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落实具体整改措施307项,制定制度性文件62个、修改完善28个、废止1个,问责追责处理68人次。截至目前,整改清单所列3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和39个具体问题已基本完成,细化细分的93个问题,已完成91个,未完成的2个问题均需上级政策支撑解决,正在积极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及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不深入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以上率下做得不好”的问题。一是进一步细化完善9-12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特别是将需补学内容和意识形态等相关内容纳入计划。二是市公安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近几年中央、省委、市委以及纪委全会精神,并做好党委会记录。三是责成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部、宣传处等部门对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内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国家大政方针、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部署等应学篇目,要及时提请党委纳入学习日程,确保应学尽学,不留死角。四是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五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督促各警种部门在政治理论学习中要突出学习重点、严肃学习制度、完善学习记录、提高学习成效。六是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建检查、教育整顿督导内容。

(2)针对“党内法规学习存在‘盲点’”的问题。一是梳理近年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列出应学内容33篇,已组织补学,并及时学习了最新颁布修订的党内法规。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要求各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并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进度:以上,第(1)(2)项所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公安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存在落差  

(3)针对“学习领会不及时”的问题。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二是进一步增强市局党委会筹办人员政治敏锐性,第一时间收集掌握、第一时间向党委报告、第一时间列入议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学习贯彻。

(4)针对“推进科技兴警措施不实”的问题。一是推进绵阳政法系统视觉信息智能化应用建设,今年第10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已审议通过《绵阳城市规划区“天网”及卡口三年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未来三年绵阳城市规划区内将新增“天网”6730个将大幅度增强天网视频点位,且智能化比例不低于80%;建设感知源安全运维管理子系统,实现对感知源前端的安全、运维、管理等工作,全面增强视频图像感知源应用能力和水平。二是争取政策支撑,将“两车”防盗系统宣传推广写入代市委办、市政府办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目前正按程序报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并将其纳入《绵阳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市“交所合一”改革,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两车”防盗系统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强化农村派出所的作用,并纳入市局“六项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进行强力推动,同时,积极协调九洲集团与全市300多家电瓶车、摩托车车行进行合作安装推广。

(5)针对“推动改革行动迟缓”的问题。一是积极推进“城市公安分局收归市局直管”,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绵阳市公安局关于城市分局由市公安局直接管理的建议意见》;已与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早尽快落实。二是对“大部门制、大警种制”改革,市公安局已与省厅和其他市州对接,了解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及省公安厅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设置、机构级别和职能职责调整情况,为绵阳市公安局“大部门制、大警种制”改革做好了充分准备。上级要求,待省厅改革后市州再进行。三是推动派出所“两个40%以上”警力配备标准,提请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新时代全市公安派出所高质量发展新三年规划》,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积极优化派出所设置,全面消除5人以下派出所;深化警力内部挖潜,推动警力下沉;再次制发《做好警务室规划设置的通知》,明确设置原则,强化督导检查,避免警务室闲置。

整改进度:以上,第(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4)项中天网视频点位及感知源建设问题,市公安局层面已完成,已纳入2020-2022年绵阳城市规划,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成;第(5)项“城市公安分局收归市局直管”、“大部门制、大警种制”问题,市公安局层面已完成,待我市机构编制解冻、省厅改革完成后获批,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不牢

(6)针对“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新型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对全市所有商业写字楼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宣传高额回报、投资返利,引诱中老年人非法聚集的各类公司,采取察看场所、查阅业务台账、资金穿透分析、约谈高管等方式,设法从源头上减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增量。二是会同银保监会清理各类基金、理财产品和期货(现货)交易场所,挤压异地P2P网贷平台在绵设立的关联机构生存空间,力争减少绵阳市民在网上参与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的几率。三是加快涉众型经济犯罪存量案件的消化,充分利用公安部开通的“资金查控平台”,对已判决的案件涉案财产再次进行梳理和追查,全程配合法院执行阶段开展的涉案财产的追缴、清理、变现和兑付工作,力争增强追赃挽损的效果。四是加强通信行业、金融行业监管,切实阻断“两卡一户”犯罪,开展“断卡”专项行动,打击电信诈骗案件背后的灰黑产业。五是对我市涉电诈前科人员和出入境高危人员逐一清理、管控,严防出境作案。六是完成市级新型犯罪侦查大队的组建,实现“市局管总、中心统侦、县区主办”。七是创新打法战法,强化合成作战,实现全链条、整窝点打击。八是严格落实“网格化、全覆盖”防范宣传机制,加强对新型诈骗手段、诈骗方式宣传力度,着力增强群众知晓率、识别率。九是开展了破案大比武,增强打击能力;加强反电信诈骗宣传,提高百姓防范意识。十是开展电信诈骗案件侦破大比武行动,集中优势资源手段,集中研判影响恶劣,损失较大的案件,以比武破一批,带动破一批,增强打击电诈犯罪质效。十一是反诈宣传百日攻坚行动,由公安局牵头,联合党政机关,以普遍宣传和精准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反诈识骗能力,保护财产安全。整改成效:今年以来,涉众类案件立案27件,涉案金额9665万元;破案19件,破案率70.3%,挽损金额1.04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1319件,同比上升101.99%;抓获嫌疑人1277人,同比上升214.53%;止付4.7914余亿元,同比上升376.79%;冻结2.1312余亿元,同比上升118.55%。

(7)针对“对黄赌毒违法犯罪未能‘露头就打’”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针对当前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突出重点、纵深打击、协同作战、有效治理。二是强化暗访清查,每季度市局牵头对全市范围内场所进行暗访,分析当前全市娱乐服务场所现状和“涉黄赌”活动形势,定期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清查行动。三是强化挂牌督办,迅速梳理确定一批涉黄涉赌重点地区和部位,对区域性突出黄赌问题进行逐级挂牌整治。四是强化破案攻坚,针对重要目标线索采取专案经营,从人员链、资金链、技术链等环节入手,整体“断链”破网。五是强化娱乐场所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治安告知”、“治安警示”、日常巡查记录等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六是坚持问题导向,对辖区突出问题,市局严肃实行追责问责。七是网上网下结合、境内境外联动,合成作战,专案打击,深挖源头幕后,专项行动,集中梳理侦办。八是进一步推动完善打击整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长效常态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部门、警种、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党委政府牵头,深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形成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格局。九是根据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管理办法》,结合绵阳实际,制定绵阳市《毒品目标案件管理实施意见》,严格规范毒品目标案件呈报、审批、监督和破案,防止漏报、错报、瞒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呈报。十是对涉毒违法犯罪“露头就打”“零容忍”,加强对高危场所管控,加大对病残吸毒人员强戒收治。

(8)针对“对食药环违法犯罪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昆仑2020专项行动”和“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为主线,集中资源力量、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增强情报发现能力和侦查打击能力,坚决遏制食药环领域犯罪多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突出两个主动,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工作沟通对接;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商,及时解决案件定性、指定管辖、证据规格等问题,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和食药环公益诉讼工作,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三是主动出击,强化线索搜集研判,充分运用人力情报和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线索搜集、情报研判。四是强化集群作战,突破大要案件侦办,强化破案攻坚,提高打击质效。五是强化宣传引导,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六是严格规范执法,树立执法权威。七是突出重点领域,治理源头,切实增强预防质效。

(9)针对“缓堵治堵与群众期盼有较大差距”的问题。一是实施“交巡融合”,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能力。二是推行智慧交通建设,增强城区交通指挥智能化水平。三是挂牌整治城区交通拥堵路口。四是强化区域交通组织优化。五是优化微观交通组织。六是推进城建攻坚行动。七是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八是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营造人民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整改成效:在2020年2季度全国百城交通拥堵排名中,绵阳排名下降至50,在同类城市排名中下降至12。

整改进度:以上,第(6)(7)(8)(9)项均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0)针对“民主集中制制执行不认真”的问题。一是修订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并组织实施,各序列部门及时跟进。二是修订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组织实施,各序列部门及时跟进。三是由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牵头对原《绵阳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办法对市局机关各警种和各二级核算单位经费支出的事前审批权限、事后审签权限和监督考核进行了具体详细的明确。相关标准为:2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100万元(含)以上的,由局党委研究决定。四是对二级核算单位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五是二级核算单位参照市公安局机关的财务模式和财务制度规范报销、审批和核算,特别是重大支出要完善事前审批流程,严格新修订的《绵阳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来执行,不得以基层党委会、总支会、支部会等形式代替局长办公会或局党委会的民主集中制决策。六是认真梳理了市公安局50万元以上重要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召开各部门业务经办人专题会议,通报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11)针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便民利民措施,涉及公安部门4项措施,均要求进行了绵阳特色配套服务整改;涉及出入境管理部门23项措施中,15项属中央事权,由国家移民管理局统一发布实施,4项由省公安厅统一实施,4项要求进行了绵阳特色配套服务整改;禁毒部门1项措施,进行了绵阳特色配套服务整改;交警部门25项措施中,14项属上级政策性措施,公安部交管局规定了办理的相关程序,另11项要求进行了绵阳特色配套服务整改。二是出台了《绵阳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健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放管服”改革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12)针对“对监管场所违规违纪多发问题思想麻痹”的问题。一是责成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召开党总支会议,对近年来监管场所发生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重在总结教训,吸取教训,在全市监管场所开展问题反思活动,强化监管安全意识。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力度,分组分片包干进行明查暗访,督导落实。三是加强了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队伍,做到警钟长鸣。四是全面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警示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五是开展了“重温纪律规定要遵守、严肃纪律人人要自律”的作风纪律专题整治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民辅警、职工重温纪律规定,查思想、查作风、查行为,进一步筑牢纪律意识、敬畏意识,树牢底线思维。

(13)针对“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对改制后的隆威安保公司,一是建立专门监管队伍,压实具体监管责任。二是落实《委托管理协议》,贯彻国资监管政策。三是健全监管实施制度,构建长效监管体系。四是建立监管工作考核体系,制定对监管工作的督查措施。五是建立党的工作对接机制;形成定期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年度工作审核机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健全支部议事规则和程序;落实党管干部和人才原则;加强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对国企的监督管理水平。

整改进度:以上,第(10)(11)项已整改完成;第(12)(1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依法履行公安职责存在差距

(14)针对“法规意识和程序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发[2015]36号)、《中共绵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绵法委发[2020]3号),参照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市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主讲部门配合。二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管理的通知》,切实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拓展监督的节点和视野。三是修订《绵阳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建立跨公检法监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并投入使用。四是印发《关于做好巡察反馈执法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整改全市2019年专项排查出的刑事案件未及时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案件涉案财物未依法处理的等重点案件,抓实监督管理。五是开展“三类”执法突出问题整治。        

(15)针对“专项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创新工作方法、增加摸排核查渠道,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运用好涉黑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线索。二是向市委政法委报告,落实专人充实市线索核查中心,整合人力资源,将线索中心工作实体化。三是组织十大行业及时建立协作机制,通力合作。四是督促区县分局加强分析研判,主动摸排农村和基层政权组织等线索,建立“四个制度”,加强动态管控。五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增强工作质效。七是强化考核问责,压实工作责任。八是严格执行《绵阳市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移交核查反馈管理规定》,充分发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中心统一受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组织核查、重点督办的作用;紧盯线索核查完结率、成案率、实名举报联系率和进展报送率,强化过程监督,严格落实提级核查、交叉核查等相关规定,加强线索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总结完善、巩固化“一线双核”“一案三查”等已经形成好的机制制度,不断探索创新纪法衔接、部门联动、单位协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打击、惩治、防范黑恶势力长效机制制度。九是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行业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示范引领作用,拓宽范围,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同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并落实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领导机制,引领基层各类党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取得实效:今年,在全省“奋进4号”专项行动中,我市跃居全省第一名。

(16)针对“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展多元化化解。二是强化警情研判。三是加强对接沟通。四是开展普法宣传。五是壮大力量建设。六是进一步整合技侦、网安、情报、督察、科通等相关警种资源,健全完善多发性侵财案件快侦多破新机制。七是建立专业打击队伍,依托现有的各类公安应用平台、资源,进行合成作战。八是建立相应的重点人员数据库,与人脸识别等各类高清卡口相关联,进行提前预警。九是利用网络媒体、小区橱窗、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防范。十是建立派出所社区民警、巡逻民警、社区网格员、小区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一体化快速反应机制,加大重点地区巡逻密度,做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十一是持续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试点心理干预服务机制建设;加强与妇联等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及时掌握家暴等婚姻家庭情况,及时跟进化解;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做到群防群治、整体防控;结合基层治理,实施农村一村一警务助理建设,依托农村兼职网格员,及时掌握情报信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严打高压,迅速对街面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发势头形成有效遏制,初步实现了“一降两升”目标任务。十二是开展了打击整治城区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的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盗抢骗’为主体的侵财案件立案7898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81.36%,涉案金额1.6608亿元,破案率、追赃挽损率分别为43.80%、2.97%,挽损金额492.9105万元。

(17)针对“对敌斗争尚存短板”的问题。略。

(18)针对“在解决安全风险的突出问题上主动挖潜不够”的问题。一是推行了“交所合一”新型警务模式。二是开展了“减量控大”行动。三是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是强化隐患排查。五是筑牢源头防线。六是深化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七是实行了客运车辆“六必查”。八是严格落实了城区货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管理。九是整治了非法改拼装货车。十是治理了货车超限超载。十一是加大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应用,清零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十二是主动商请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货运车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十三是主动商请全市各驾校加强对货运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十四是对全市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牌进行一次大排查,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牌以及提示标牌。十五是动态制定并考核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等工作指标,查处全市农村地区各类交通违法。十六是推行农村地区“交所合一”。十七是进一步强化“道安办”工作职能。十八是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十九是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十是督促农村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十一是进一步压实农村地区公安派出所管理农村交通的职能。二十二是积极主动提请市人大听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汇报。二十三是深入持续地开展“六大增强工程”。二十四是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平武县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道路隐患整治工作,采取逐步推进方式,先行整治4处并接受验收,次期整治6处,同时完成3处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整治;加强与“省道安办”的沟通联系,每季度报告G247九环东线平武境内13处道路隐患整治工作进度。二十五是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对风险源的研判,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把风险化解在源头,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二十六是深化线索摸排。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发现摸排涉民爆物品违法线索;加强网上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涉民爆物品非法交易线索;通过技术手段对内幕性、行动性线索进行梳理核查。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手段,对发现的涉民爆物品违法线索逐一研判,分类经营,推动深挖。二十七是深化破案攻坚。始终保持对涉爆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以深挖民爆物品来源、摧毁犯罪网络、捣毁制贩窝点为切入点,严厉惩治各类民爆物品违法犯罪。二十八是深化缉捕会战。对涉民爆网上在逃人员,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逐一落实追逃责任,穷尽手段,确保全部缉捕归案,严防再次危害社会。二十九是加强面上清查收缴。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岗位责任。深入排查易滋生民爆物品隐患的地区、部位和场所,及时发现非法民爆物品。结合“六进六边”和“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全面掌握辖民爆从业人员、涉黑涉恶前科人员信息,及时发现民爆违法线索,坚决收缴非法民爆物品。三是严管严控民爆物品。加大对民爆物品的生产、使用、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推动电子雷管等新技术应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民爆物品被盗、被抢、非法流失。三十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市局每半年一次,县局每季度一次,组织涉爆企业负责人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规意识。三十二是成立“网约房”“民宿”入住人员信息纳管工作专班,定岗定责。开展实地调研,分析研判,充分掌握了解绵阳“网约房”“民宿”的实际现状。三十三是省公安厅的要求,通过市场比选,优选智能门锁企业,参与我市入住人员信息登记系统建设相关工作。三十四是开展“网约房”管理试点,完善入住人员信息系统上传公安机关工作。三十五是拟定绵阳市公安局《网络预约居住房屋信息登记办法(试行)》,全市“网约房”将分两批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入住人员信息登记工作。三十六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梳理排查,强化源头管控、消除安全隐患。三十七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教育,严格落实“三个百分之百”要求。三十八是加强案件溯源倒查和处罚力度。三十九是常态化督促检查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充分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整改进度:以上第(14)(15)(16)(17)(18)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巡视和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19)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分别由交警、特巡警支队,城南、城北分局对所涉每一笔经费进行了说明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意见。二是召开了专题研究会和协调会,与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有关领导汇报沟通,达成了一致的整改意见建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三是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拨付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0)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质效不高”的问题。一是审计处对42份审计报告进行清理,向25个单位印发了《绵阳市公安局审计建议函》及整改责任清单,规定整改时限并要求及时报送整改佐证资料。二是对已整改的问题报送整改资料,对已发生无法补充整改资料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拿出防止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的解决办法。三是要求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查漏补缺,针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向审计处报告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规范;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及近年来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处积极建章立制,规范审计整改工作。制定了《绵阳市公安机关审计整改工作规定》(绵公办[2020]81号文件),规范各警种部门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审计处将下发《绵阳市公安局督促审计整改通知书》,并扣减相应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分数。

整改进度:以上,第(19)(20)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7.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1)针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弱项”的问题。一是2020年3月印发《关于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扎实抓好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二是2020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的通知》,督促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按要求定期研究汇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严格《绵阳市公安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方案》,扎实做好述责述廉工作。三是2020年5月18日印发了《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了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四是2020年10月10日,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田光月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核查了2020年市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会议要求责任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决不能再出现年度工作安排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特别是前后年度内容高度雷同的问题。五是市公安局将严格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六是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吸取王万涛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12.6”刘海脱逃事件教训。七是2020年9月23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王万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对照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检视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八是2020年10月15日,市公安局党委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分析,向省厅党委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分析报告和案件情况统计表。九是2020年10月20日,拟定了《绵阳公安队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拟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待市局党委审定后下发执行。十是2020年9月4日,市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办和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和违纪违法问题。十一是严格以“坚持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廉政风险排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22)针对“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专责不主动、不精准”的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举报受理电话和纪检监察网上廉政信箱,增设了市局业务技术用房、市局解放街17号办公大楼、交警、特巡警、刑侦、监管支队、城南、城北分避纪检监察举报箱,并定期收取各独立办公点的举报信件。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三是建立了市公安局职能与专职监督部门每月定期收集上报线索。四是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总结和研究案件。五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六是严格落实市纪委对案件卷宗的要求。七是及时购买装订机进行规范整理和装订。八是认真清查和审核下级上报的各类处分材料。九是给江油和盐亭县分局下发整改通知。十是截止10月15日江油和盐亭县局已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进度:以上,第(21)(2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从严治警宽松软”

(23)针对“执行《厅规》和‘三个规定一个办法’不严”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了执法办案方面的主要问题。二是拟制了《数字身份证书和移动警务通的管理办法》提交党委会研究,并形成了党委会决议。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四是2020年10月21日再次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各单位执行厅规情况进行了再次强调。五是市公安局将继续严格记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抓实抓好记分办法的逗硬执行。六是对涪城、高新、安州、江油、三台、北川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反恐、经侦支队负责人进行约谈。七是对市公安局政治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下发了监督工作提示单。八是对具有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的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上曝光台、跟踪问效、综合运用督察手段,提高督察作用。

(24)针对“数字证书管理使用违规”的问题。一是严格《四川省公安机关公安信息系统数字身份证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未履行正规程序的,坚决不予制证。二是定期对异常数字证书的持有人和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三是联合市公安局政治部、督察支队和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数字证书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四是持续开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辅警进行数字证书安全教育学习。五是进一步细化管理细则,研究制定本地公安民警数字证书管理规定。六是对证书保管不善和辅警未履行手续持有证书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

(25)针对“警务督察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督察工作相关规定。二是严格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综合运用通报、记分、考核等多种手段,防止相似问题重复出现。三是加强督察问题研判,追究反复出现类似问题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四是加强结果运用,严格问题整改。五是组织学习并坚决落实上级要求。六是强化监督执纪意识,综合运用通报、记分、考核等多种手段,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七是规范文书表达,及时修改完善,提振警示效果。

(26)针对“辅警管理尚存漏洞”的问题。一是2020年10月2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绵公政【2020】111号),要求各单位严格通知要求开展招聘辅警、规范签订合同等工作。二是市公安局已于2019年11月下发《绵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绵公政【2019】118号),规定从2019年11月起,提高辅警的工资待遇,并实行辅警薪酬的分级管理,对工作每满2年的逐步递增工资。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四是完善辅警招收录用办法,严把入口关。五是加强岗前培训。六是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并重,努力提高辅警经济待遇。七是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做好表彰激励。八是理顺辅警的党、团组织关系,做好辅警党员管理。九是整理了民辅警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27)针对“内部审计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审计处对巡察组指出的治安、禁毒、技侦等三个部门中存在的问题印发了《绵阳市公安局审计建议函》及整改责任清单,规定整改时限并要求及时报送整改佐证资料。二是对已整改的问题报送整改资料,对已发生无法补充整改资料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拿出防止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的解决办法。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市公安局工程项目建设和采购工作流程,防范采购风险,审计处针对采购活动中容易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在采购项目需求编制、涉密项目采购、执行采购限额标准、资料审核、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七点建议,并向市局警保处、三个二级预算单位(交警支队、特巡警支队和监管支队)印发了《绵阳市公安局审计建议函》;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根据审计提出的问题,尤其是在财务报销手续不全、审核把关不严、采购资料缺失等方面,认真梳理,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为进一步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市局警保处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相继出台了或修订了《绵阳市公安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绵阳公安局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绵阳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市公安局审计处为进一步加强审计职能建设,增强审计业务能力和水平,向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呈送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审计职能建设的专题报告,绵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周述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请智荭同志研究提出意见。”市公安局审计处积极市局主要领导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及时将相关职能建设调研情况报市局政治部。四是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市公安局审计处及时向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印发了《绵阳市公安局审计建议函》及整改责任清单。五是由市公安局警保处负责对为市公安局零星维修项目提供审计服务的中介公司重新进行比选采购,通过比选确定了三家中介机构为市局零星维修项目提供预决算审计服务,同时建立了随机抽取和效果评价机制,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合同视履约情况一年一签,审计处全程进行监督。六是市公安局审计处拟制《绵阳市公安局自行组织维修工程竣工审计申报及审批表》,要求市局各部门警种对本单位维修项目竣工审计金额与合同金额进行填报,由警保处进行审核,再由审计处复核,严格控制工程超量超标,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审计处将督促警保处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对于超合同增加的工程量和预算要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和审批、规范管理。          

整改进度:以上,第(23)(24)(25)(26)(27)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廉政风险突出

(28)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加班补贴和值勤岗位津贴发放考勤工作的通知》。二是完善了《市局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值勤岗位津贴考核发放实施办法》。三是完善考勤制度,建立加班补贴台账。四是加强对民警加班补贴发放情况督导检查和审核力度。五是加强对市局机关警保协理员和二级核算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六是对二级核算单位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七是明确出纳人员严格现金管理要求,除1000以下的零星现金支出,尽量采取转账和公务卡结算,不得库存大额现金,日常库存现金不得超2万元。八是对梳理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或完善日期,或补充附件,或责令退回不符资金。九是进一步明确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逗硬财务制度的执行。稽核人员在票据稽核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相关资料和票据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果断退回。十是出台了《中共绵阳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十一是核算补收2020年1月至今会员会费,已核算补收了2020年会员会费,现已收取2020年工会费113035.05元。十二是召开了机关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出台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规范,并要求市局机关各级工会组织严格按标准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十三是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市局交警支队不再续签《理发服务项目合同》,停止支付理发服务费,由需要理发的人员自行支付。十四是对未入卷的报销明细重新装入档案。

(29)针对“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修订市公安局采购管理规定,重点增加市局各部门及二级核算单位的采购审批权限以及采购管理监督相关内容。二是组织市局各部门及二级核算单位集中学习采购法规制度,熟悉掌握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相关规定要求、内容程序和标准要求。三是内部自查、市局巡查相结合,逐一排查采购项目,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四是2020年10月13日召开绵阳市公安局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部署会,集中学习修订后的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采购制度,部署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任务。五是2020年10月14日至11月10日,组织对市局各部门和二级核算单位进行采购执行情况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制定措施并整改落实。六是制订年初计划,履行审批程序后纳入年度采购规划和由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统一组织实施采购,做到应采尽采。七是对未按政府采购程序的现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摸清底数,查明原因,查清账物,建立台账。八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程序,全面规范采购流程,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九是增强采购预见性和计划性,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十是市局审计处介入指导整改工作。十一是通过聘请专业财务、审计人员对市级三所和支队财务、后勤、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在监所再次发生。十二是对市级三所和支队开展采购、采买、招标、维修等方面内部进行了专项审计。十三是立即停止特巡警支队委托民营机构培训警犬活动。十四是严格审核委托培训机构的资质。十五是主动争取在公安机关系统内参训的机会。十六是严格筛选品质优秀的犬只,把好新犬“质量”关。十七是加强交流学习,争取资源共享。

(30)对“项目建设、结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协调市审计局、律师事务所对项目合同与招标文件一致性的问题进行研究。二是正在实施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做好项目公示,巡察整改要求,非涉密项目已在网上进行了公示。三是立即委托中介机构,对警犬训练基地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目前审计初审报告已出具。四是组织项目审计单位、施工单位,针对项目审计中提出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五是以点带面,对照问题,查找其他项目是否存在类似的问题。六是今后项目实施中指定专人负责。

(31)针对“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市公安局统一制定食堂管理办法。二是市公安局参照机关事务管理局标准,统一制订17元每人的午餐标准。三是市公安局要求所有食堂,统一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食材供应商进行供货。四是召集了二级核算单位食堂管理人员研究巡察问题的整改措施,并制定管理制度。五是开展了二级核算单位食材采购专项整治。

整改进度:以上,第(28)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29)(30)(31)项已整改并部分长期坚持。

10.“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32)针对“官僚主义、特权思想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作风专项排查,对全体民警开展一次问题排查整改。二是制定下发《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关于构建规范执法权力制约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三是加强民辅警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组织执法规范化考核。四是针对民警妨碍公务案件的问题。从现在开始至明年底,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坚持第一议题;全方位自查摸排问题;开展轮岗交流;加强重点管控。五是针对交警支队部分大队长“权力不大派头大”的问题。在9月底前,对反映出的个别大队长摆架子、耍威风、抖派头等行为,支队党总支给予批评教育,对各直属大队、各科室所队进行一次集体谈话,重申党纪、政纪;开展作风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对照“软、昏、庸、推、懒、拖、虚、弱”八个方面进行作风专项排查,剖析原因,采取措施整改,向党组织作出承诺;党总支书记讲党课,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从即日起开展清理支队各级领导干部使用驾驶员,禁止使用专职驾驶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由财务科统一按程序派遣;各党支部坚持“第一议题”,每月不少于2次的集中学习,教育引导支队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六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2020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坚持“公安姓党”这一政治属性,坚持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警方针,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逗硬实行“一岗双责”,一经发现违反“四风”问题,坚决追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33)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对24条涉嫌违规在外经商办企业涉及的18名人员,在“启信宝”逐项进行查询,无再有经商办企业的相关信息。二是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展一次内部排查,发现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三是组织开展了类似问题的排查,排查出了禁毒支队违规套现的问题。四是立即组织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禁毒支队和绵阳市看守所有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五是督促对相关违规报销经费进行了清退。六是下发了监督工作提示单、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作出了书面检讨等。

整改进度:以上,第(3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3)项已整改完成。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1.组织建设工作薄弱

(34)针对“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确保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 二是要求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确保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对10个党支部进行实地检查,要求切实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35)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运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局党委会上,研究决定暂时维持市局机关党组织设置现状,待机构调整再行研究党组织调整方案。机关党委书记赵德军与市直机关工委请示后,市直机关工委已开始调研,将尽快予以答复。二是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局党委会上,补充审议同意2016年以来市局机关党组织调整设置。机关党委已将《关于2016年以来市局机关党组织调整设置情况的报告》上报市直机关工委。三是市公安局党委会议审议了《关于市局机关党组织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的请示》。四是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委员须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将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按期选举党委委员”。五是相关规定研究了党委委员任命。六是主动请示联系市直机关工委,将2018年6月第六届直属机关委员会认定为“增补委员”,市公安局党委会已审议通过,开展机关党委换届选举请示已呈报市直机关工委。七是2020年11月3日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关于召开中共绵阳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第六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36)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废止机关党委2018年5月下发的《市局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辅警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是对辅警党员纳入组织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提出辅警党员管理意见。三是出台了《中共绵阳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四是重新核定党员党费收缴。五是每一笔党费开支均经机关党委集体讨论。六是每年开展一次党费收支公示并书面报告市直机关工委。

整改进度:以上,第(34)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35)项目前还待上级答复,预计2020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第(36)项已完成整改。

1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安排专人负责起草意识形态报告,确保每一份材料高质量完成,坚决杜绝内容雷同现象发生。二是在《实施意见》“责任分工”部分,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各自所分管的警种、部门和单位,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作出明文规定。三是在《实施意见》“督查考核”部分,明确规定“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年底,及时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印发《2020年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了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组织领导,丰富学习形式,完善工作机制。五是印发《市局党委关于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明确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学习秘书专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确定了学习方式和学习制度,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要求,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表。截至目前中心组学习已开展9次。六是印发《中共绵阳市公安局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市局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制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党建、队建、纪律检查工作,以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七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督促问效和巩固整改成果等。

整改进度:以上,第(37)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选人用人尚存短板

(38)针对“分工文件不规范”的问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办法措施。整合前期调整班子部分成员分工文件,印发全部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文件。

(39)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2020年10月22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管理使用的通知》(绵公政【2020】112号),提出了专业人才培养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建立了专业人才库。

整改进度:以上,第(38)项已整改完成;第(39)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前期,市局紧紧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了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只是阶段性的,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久久为功,并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一)继续深化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拿出最讲认真的劲头,全面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检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切实增强市局巡察整改成效。

    (二)着眼常态长效完善制度机制。认真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要求,在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深入查找和分析管党治警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和干部管理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三)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实现全市公安机关“全省一流、西部领先、全国有名”的总体建设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16-2498200;邮政信箱: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绵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514室巡察整改办(邮政编码:621000)。



中共绵阳市公安局党委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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