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密切协作配合,严控野外火源
各派出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严防人为因素引发火情,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等主阵地作用,配合有关部门设卡检查和巡护重点区域、地段和隐患点位,对重点时段和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好重点人群管理。督促乡镇、村社和监护人严格管理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群,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 严防火源进山入林,确保防患于未“燃”。
二、提升能力水平,强化应急处置
落实条线警种指导,明确部门职责任务,适时开展森林火因调查、现场勘验、火场交通疏导实战培训演练,全面提升民警履职尽责能力。畅通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行刑衔接、同步上案、信息共享等机制,定期研判森林火险情况,分级落实防控治理措施。森林高火险等级和重要节点期间,全县公安机关执行高等级勤务,坚持落实好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时刻保持战备状态,确保接到森林火情、火灾报警后,及时反应,快速出警,有序处置。入冬以来,县局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100余台次,排查化解风险隐患10余处。
三、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联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乡镇(街道),深入重点单位、场所,多形式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林区、景区、社区、学校、家庭,切实将防火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防灭火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同时,将近年来公安机关侦破的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件作为宣传教育内容,以县局官方微博发布、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走村入户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全方位宣传防火规定,讲明违规野外用火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宣传质效,做到防火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