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天网设备对江油城区部分街道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4/4 10:17:05

      一、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我局在如下三个地段:

1、 聚贤街(太平洋影城)

2、 火车客站广场

3、 白云巷

通过公安天网监控视频,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1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3号令》(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8项)之规定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违法代码:1344)。

     二、违法抓拍启用时间:2016年5月1日零时起;

     三、江油市公安局将对监控到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江油市公安局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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