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两法衔接”, 切实做到依法治水,有效地保护全市水生态环境。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由公安、水务联合建立了水务警务联络制度和水务警务室,建立了水务警务长效机制,加强水事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同步进行。自水务警务室成立以来,共出动警力858人次,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17起,查处涉水案件22起,劝退违法行为1800起(包括春季禁渔),暂扣非法采砂装载车辆28台次,拆除采砂台3座,行政罚款41万元,有效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为保障全市水资源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