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民航管理局绵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4/28 11:26:14

  
      为确保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维护我市的空中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绵阳南郊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实施办法(暂行)》文件之规定,现就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保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未经民航职能部门批准,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
(二)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三)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孔明灯,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四)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二、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机场跑道中心线两端延伸各20公里、两侧距离各15公里。该范围涉及主城区所有区域(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业园区、科学城、仙海区等)和安州区界牌镇、花荄镇、兴仁乡,江油市方水镇、九岭镇、龙凤镇,三台县永明镇、立新镇、黎曙镇、芦溪镇、新鲁镇、花园镇、金石镇、中太镇、建设镇等乡镇。
三、严禁无人机、航模、飞艇、滑翔伞、自由飞行气球、系留气球、信鸽、风筝等升空物体擅自飞行,确因工作或竞赛需要应在施放前10个工作日向绵阳民航管理局(电话:0816-6357130)书面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实施。
四、对执行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医疗救援和反恐处突等紧急、特殊通用航空任务的飞行计划,应提前1小时与绵阳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816-6357351)。
五、市经信委负责对升空物体使用的无线电设备及频率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无线电管理法规和规定进行管理,绵阳民航管理局负责升空物体巡查报告工作。
六、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并严格遵守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如发现在净空保护区施放升空物体,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对每条有价值信息将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现金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航空中管制部门电话:0816-6357351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或机场公安分局值班电话(0816-6357110)

                                         

 

 

                             绵阳民航管理局                 绵阳市公安局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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