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单位被四川省禁毒委命名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9/11 14:00:10

      近日,四川省禁毒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的决定》,命名10个单位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命名20个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为四川省第三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绵阳市盐亭县禁毒委员会被四川省禁毒委员会命名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北川县安昌镇人民政府、江油市太平镇人民政府被命名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这是继安州区禁毒委被评为2013年度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2015年度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梓潼县禁毒委被评为2015年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我市各地认真按照市禁毒委、办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全国、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绵禁毒办发[2017]2号),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和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点)创建活动,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从省禁毒办《关于2017年全省禁毒工作中期评估情况的通报》中来看,目前,绵阳市吸毒人员管理与戒毒康复排名全省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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