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城区前11个月交通肇事逃逸82起 100%没跑脱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12/19 9:46:17

      截至11月30日,今年城区共发生交通事故1.7万余起,其中交通事故逃逸82起,均全部告破。明知交通事故逃逸“跑不脱”要处罚,为何还要逃逸?交警分析发现,63.4%的逃逸案件发生在凌晨零时至早上7时,逃逸司机中,涉酒、涉证的司机占比30%,法律意识淡薄的占比40%,其中97.6%为男性司机。 
40%的逃逸是法律意识淡薄 不知撞公共设施也需担责12月8日凌晨,方某驾驶轿车经过顺河街时,因看手机分心,突然撞向道路中间隔离栏,导致十余米护栏散落路面。因影响他人通行,方某下车将部分护栏搬顺,又因担心父母批评,方某决定隐瞒此事,驾车逃逸,于当日被查获。 
据介绍,单车事故撞坏隔离护栏以及行道树等公共设施后,共部分司机选择不报警逃逸现场,占比超过40%。“在交通事故逃逸案中,有不少司机法律意识淡薄,以为没有与其他车辆相撞,没有撞到行人,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就驾车离开。”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解释,撞坏公共设施同样需承担赔偿责任。 
30%的逃逸是涉酒涉证 司机抱有侥幸心理逃避处罚11月13日凌晨2时许,李某驾驶轿车经过剑南路西段时,从逆向车道继续向前行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因为自己喝了酒,便没有停下,驾车逃逸,于当日被查获。 
“我们统计来看,今年城区涉酒、涉证驾驶的逃逸司机占比达30%左右。”交警介绍,这部分司机主要是想“打时间差”,以为酒后肇事逃逸交警不好判断,于是逃逸。虽然,警方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查获,但现在科技手段发达,我们会运用多种先进的科技技术查案破案,希望司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逃避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 最高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月6日3时47分许,伍某驾驶轿车,沿涪城区高水中街由东向西行驶至玉女路路口时,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伍某驾车逃逸,当日被查获。 
交警介绍,在同类事故中,这部分司机选择逃逸,主要是担心高额赔偿,害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抱有侥幸心理而选择逃逸。交通事故逃逸可能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从而加重了受害人的伤情,甚至致使伤者因此而死亡,以及受害无法得到相应赔偿等。 
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 
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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