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交警支队连续三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12/19 9:51:38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文明委〔2017〕10号),支队榜上有名,连续第三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省厅党委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市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市局交警支队坚决立足主业主责,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打造一流队伍,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全力推进系统文明创建,实现一次又一次新突破,为维护全市交通秩序、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完成了“五合一”车驾管理中心、城市智能交通系统、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等“民生工程”,大力推进了车检机构社会化改革、驾考机制改革、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重大工作,各项业务一直居于全省领先地位。支队连续5年获得“一等支队”称号,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先后荣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集体二等功”,在全省交警系统法制比武中连续两届获得团体第一名,直属一大队连续四届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涌现出了“全国最美警察”、“全国执法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公安机关公正、文明执法的诚信品牌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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