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定于2018年2月15日零时起启用新增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两处,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处罚。
现将新增的两处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1、国道108线2082公里40米入城方向和国道108线2081公里940米出城方向
抓拍违法行为:限速,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70)的
2、芙蓉路: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扣3分,罚款100元。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