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举报“三非”外国人奖励办法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2/27 14:47:46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良好涉外治安秩序,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三非”外国人,切实加强对在绵外国人的管理工作,绵阳市公安局决定对提供线索举报“三非”外国人的群众(或单位)实行奖励。具体实施办法是:
一、“三非”外国人的范围:“三非”外国人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对下列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一)非法入境外国人:未持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入境的;未持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签证或其他合法证件入境的;未从签证机关指定的口岸入境的;未经边防检查机关检查入境的;以其他方式非法入境的。
(二)非法居留外国人: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超过临时入境手续规定的期限停留的;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有其他非法居留情形的。
(三)非法就业外国人: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的地域工作的;不在工作许可限定的单位工作的;外国留学生超出勤工助学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奖励金额。凡向绵阳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三非”外国人线索(本市范围内),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或单位)如下奖励:
(一)举报一宗一人案件线索的,每次奖金为200元人民币;
(二)举报一宗多人案件线索的,按每人200元人民币合计计算;
(三)两人(含)以上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视情在前两款规定金额内分别奖励;
(四)一宗案件线索被多人(或单位)分别举报的,对先举报者给予奖励。
三、奖金的发放。奖金由办案单位发放。举报人(或单位)直接向市公安局举报的,经出入境管理支队查证属实,由出入境管理支队向举报人发放奖金。
四、奖金的领取。举报人(或单位)自接到通知后30日内领取奖金,可本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五、保护举报人(或单位)。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或单位)有关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或单位)的人身、财产安全。被举报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举报人(或单位)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举报人(或单位)责任。举报人(或单位)须实名举报,如实反映情况线索。举报人故意编造情况、提供虚假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七、举报电话。
接报机关 举报电话
涪城分局 0816-8010108
游仙分局 18111120207
高新分局 0816-2540265
安州分局 0816-4339906
城南分局 0816-2755110
科创园派出所 0816-2533110
科学城分局 0816-2480110
江油市局 13890169299
三台县局 0816-5282076
北川县局 0816-4822512
梓潼县局 0816-8212016/13808117658
盐亭县局 0816-7229754
平武县局 0816-8824552
绵阳市公安局 13778110110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智能问答 四川
公安厅
平安绵阳 平安绵阳
官方微博
办件点
导航
回到顶部
智能问答 四川公安厅 平安绵阳 平安绵阳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 办件点导航
个人中心 报警历史 监管预约 我的咨询 我的建议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