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问答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6/22 15:38:50
一、问:人力客运三轮车属于什么性质的车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人力客运三轮车属于应当依法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得安装动力装置。
二、问:人力客运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已成为普遍现象,为什么现在才要强制拆除?
答:公安交警部门一直把规范人力客运三轮车交通行为作为工作重点,期间曾多次组织专项整治,但效果并不明显。如现在不发动全社会、举全警之力整治人力客运三轮车交通乱象,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任其发展,必将严重破坏法治,阻碍绵阳文明城市建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给整个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三、问:为什么这次只针对人力客运三轮车,火电三轮车管不管?
答:据统计,2015年至2018年4月,我市主城区共查处火电三轮车交通违法2730起。火电三轮交通违法突出的情况客观存在,也一直是公安交警部门监管整治的重点,此次也一并把火电三轮车纳入整治范围,下一步将继续进行常态管控,同时也要开展类似此次的专项行动。
四、问:宣传动员自行整改阶段后,交警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按照整治步骤,2018年6月26日——7月15日是联合集中整治阶段,届时,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强力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城区各交警执勤点开始对拒不拆除动力装置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进行现场扣留,强制拆除,收缴非法装置;
二是辖区派出所、特巡警支队安排专人分赴城区11处重要整治点,配合交警部门开展联合行动;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聚众闹事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问:多数车主提出诉求申请更换新车,是否合理?
答:相关部门坚决维护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通过合法方式、正规途径反映合理诉求。在与车主的交流中,很多车主表达拆除动力装置后想更换新车,已有一千多人签名,这一诉求是合理的。更换新车必须遵从自愿更换的原则;更换新车的车型、外观以及车辆价格、购买厂家等事宜,由三轮车主(公司)或推举的代表自主决定;更换的新车必须是人力客运三轮车,且不能有其他任何动力装置。
六、问:对无力继续从事或不愿再从事该行业的生活困难人员怎么办?
答:不允许安装动力装置是此次依法整治的底线。无力继续从事或不愿再从事该行业且生活困难人员,可以到辖区交警大队登记并提出书面申请,由交警部门统一整理后向市级相关部门反映,对部分生活确有困难的人力客运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帮扶,拓宽就业面,让其有更多的就业选择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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