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期持续暴雨,平武县境内多处发生山体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多条道路交通中断,短期内无法恢复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为确保交通安全,决定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18年7月13日起,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交通管制路段和措施:
(一)省道105线和205线平武段禁止车辆通行;
(二)平松路、平青路除救灾车辆外,禁止社会车辆向平武县境内行驶;
(三)平徐路禁止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以及大中型客车通行,每日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三、其它交通管制要求:
(一)为确保交通安全、避免交通堵塞,请社会车辆近期内不要前往平武县境内;
(二)滞留平武县境内的车辆请选择平青路或平松路驶离平武县;
(三)对违反本通告相关事项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