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110”受理范围:
对公安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刑事、治安案(事)件线索举报;涉及社会稳定等方面案(事)件信息;不是正在发生、非紧急需要处置的违法犯罪线索和治安问题。
特别提醒:遇及紧急情况,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二、“网上110”受理登记表填写须知:
1、报警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2、市民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内容必须写明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的姓名及经过;
3、表格中带有*的项目必须填写。备注中可以填写表格中未列项目及举报人认为其他应该填写的事项;
4、对内容系诬告、陷害、侮辱诽谤,以及恐吓威胁、敲诈勒索、宣传煽动、侮辱诽谤等及其他虚假、恐怖信息,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依法制裁;
5、市民对所反映的建议和举报应明确是否公开,不选择是否公开的,视为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