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公开征求《绵阳市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0/12 16:49:3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绵阳市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专项支持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示期30天,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箱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留下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

邮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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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8日

绵阳市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突出工业当先、制造为重,大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速产业集聚集群发展

(一)促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产业集群(特色园区)梯次培育发展体系,着力打造一批规模突出、竞争力强、显示度高的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对获评国家和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按照国家级500万元、省级200万元给予一次性激励;对获评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按照国家级200万元、省级100万元给予一次性激励;对认定为市级特色产业集群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激励,鼓励各地积极申报省级“新赛道”产业基地;支持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对首次认定和通过复核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激励。同一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年内每新增10户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的,给予其属地100万元激励。

(二)推动产业全链条升级。推动产业链“链主+配套”协同发展,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坚持需求牵引,带动区域零部件、元器件企业关联协作;大力支持企业主动融入大飞机、现代通信、轨道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根据企业当年参与配套的产值,按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激励。支持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推动从生产型制造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延伸和提升产业价值链,对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企业(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

(三)加快完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对为产业集群(特色园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的平台,根据国家、省工信部门认定结果或年度贡献情况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支持。

二、开展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

(四)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的重点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支持。每年遴选一批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服务成效显著企业和网络与数据安全公共服务平台,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获评国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给予一次性激励。对在数字化转型领域首次通过相关国家标准评定或提高等级、入选部级示范试点(典型应用案例、优秀解决方案)和获得奖项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激励。支持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激励。

(五)支持传统企业加大改造力度。引导传统企业加快实施以生产换线、设备换芯、机器换人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造升级,对符合国省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规划,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年度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重点技改项目,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或贴息支持。

(六)推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行动,对首次达到能效标杆及以上水平的重点领域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含工厂、产品、供应链、园区等)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激励;支持绿色园区(工厂)开展低碳化循环化改造试点。

三、强化产业技术创新牵引作用

(七)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对通过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100万、省级50万元一次性激励;支持企业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并组建创新联合体,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激励。

(八)支持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面向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等方面开展攻关,对实现产业化并取得明显实效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九)支持企业加强产品创新。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新产品研制力度,对认定为国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重大创新产品,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激励;支持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对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四川省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激励。

四、支持企业加快做强做优做大

(十)鼓励企业上跨台阶和高精尖特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提升行业地位,成长为产业主导力强的领航企业。对在绵年度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的企业,对其管理团队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激励。

引导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支持企业打造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鼓励企业申报国省专精特新企业,在申报国省市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五、附则

本政策由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本政策支持事项若与其他支持政策重复的,不重复享受;若与其他支持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工业企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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