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公安诉求平台便民服务平台”24小时接收群众、企业对本市政风行风建设的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但反映以下内容的诉求件不在受理范围内:
(一)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 涉及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非效能职能的,以及军队和武警职能的;
(三)已经或应当通过法律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或正常信访渠道解决的;
(四)有权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五)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但诉求人(姓名、电子邮箱、IP地址、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号码及诉求主要内容相同的,均认定为同一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
(六)反映问题属于110、119、120、122等紧急救助系统受理的;
(七)非本市行政职权管辖范围的;
(八)诉求情况不清、无具体诉求内容的;
(九)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件未提供实名和联系方式造成无法核实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市民、企业发送诉求件-→市“智慧绵阳”管理服务中心-→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办理诉求件-→承办单位回复办理意见-→市民、企业(凭诉求件编号和验证码查询办理结果)-→市民、企业评论。
“绵阳公安诉求平台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办理时限包括“智慧中心”管理服务中心批转时限和承办单位办理时限。
(一)“智慧中心”管理服务中心批转时限为1个工作日。
(二)承办单位按照不同的诉求类别办理时限分别为:
(1)咨询类诉求件:自承办单位接收诉求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2)投诉类(含举报类)诉求件:自承办单位接收诉求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其中,列入便民服务事项的,在3个工作日内;
(3)建议类(含感谢类)诉求件:自承办单位接收诉求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4)求助类诉求件:自承办单位接收诉求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一)请市民保存好诉求件编号及验证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
(二)投诉举报类诉求件请市民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诉求人的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个人信息将受到保护。
(三)诉求人需承担因您的诉求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请您在发表诉求时务必使用文明用语。对于含有不文明用语的诉求件,绵阳公安诉求平台便民服务平台不予受理。
(一)政策咨询类问题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您可以得到更快捷的服务:
1、您可以直接拨打各单位热线电话咨询,或通过网站知识库搜索各单位发布的相关知识内容,查询您想了解的问题。知识库中汇总了各联动单位发布的政策法规等内容。
2、您可通过绵阳公安诉求平台便民服务平台首页“诉求件列表”或“热点问答”栏目中选择您想了解的问题,您将从中得到解决办法。该栏目收集汇总了相关部门对部分诉求件给予的答复。
(二)市民可通过网站首页右上角凭诉求件编号和验证码查阅诉求件办理情况。
(三)为保证您能够接收到诉求件编号、验证码及办结短信提醒等信息,请您登记真实手机号码。为便于承办单位与您联系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建议您选择“公开”。如果您觉得不方便公开手机号码信息,建议您选择“保密”。但若您的诉求问题需要省直部门办理,根据省诉求平台平台要求,绵阳诉求平台平台将您的诉求及手机号码信息一并上传至省诉求平台平台,省平台经办部门将可见您的手机号码信息。 请您在发表诉求时务必使用文明用语。对于含有不文明用语的诉求件,诉求平台系统不予受理。
(四)绵阳公安诉求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真诚欢迎您对承办单位办理结果进行真实、客观的评价,您的真实、客观的评价将是绵阳公安诉求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