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机关支持服务企业尽快达产满产17条措施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3/18 14:59:18
一、缩短审批时限,优化政务流程
1.全面放开企业职工落户城市城镇户籍政策,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招录的职工,均可通过购(租)房、投靠直系亲属和迁入单位集体户、辖区公共集体户的方式,落户绵阳城市城镇。开通企业员工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和邮政快递送证上门服务,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领取身份证件。
2.民爆企业申请办证一律实行专人负责制,一站式限时办结,对外来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行备案制。
3.银行业金融机构营网点、金库建设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验收符合标准后,颁发《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4个工作日。
4.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5.为重点企业到境外招商引资、商务洽谈提供出入境证件“预约办证”“加急办证”“集中办证”等便利服务。全市各出入境窗口均设立人才优先窗口,提供窗口全程引导服务。建立“绵州英才卡”中、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基础台账,并保持沟通回访。对持卡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办、急事急办等优质服务。
二、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方式
6.在工业集中区和科技城核心区建立警务工作站,在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建立移动警务室,交警、治安、出入境等警种派员入驻或建立联络员制度,设置“1+1+N”警务服务模式(“1个专班”“1名企业服务警务专员”“N条服务措施”),定期分析辖区治安稳定形势,及时收集涉企案件信息、发送预警通报、提供对策参考,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7.建立重点企业(含重要民生物资集散市场、城区重点商贸企业)、重点项目的交警派驻制或联络员制,落实每周走访、每月联席会议机制,实现警企对接“零距离、无缝隙”。强化重点企业(项目)周边交通秩序维护,优控交通组织,完善交安设施,确保重点企业(项目)人员、物资进出安全畅通。
8.为企业交通运输开辟绿色通道,根据企业(项目)交通运输需求不同特点,在通行时间、行驶路线、指挥疏导、货运车辆通行许可办理、临时停车泊位设置等方面提供点对点运输保障服务,确保企业(项目)设备运输、产品运输、工程运输、通勤运输安全、便捷、高效。
9.强化网上服务,通过绵阳公安微警务、交管12123平台,为企业提供网上办理车驾管业务和违法查询、违法处理业务及货运车辆通行证申请等业务。在全市车管业务大厅设置重点企业(项目)绿色通道、窗口,对企业急需办理车辆登记、补换领牌证、驾驶员年审等车管业务实行便捷服务。
10.开展交管业务上门服务,上门集中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牌证补换领及免检车合格标志核发等业务。简化工程施工交通组织办事流程,现场指导办理货运通行证。主动上门帮助指导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抓好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培训,做好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动态隐患清零。
11.推行户政业务“上门办”,对规模以上企业申请预约的户籍业务,辖区公安机关集中提供上门办证办事服务。建立户籍业务“容缺后补”工作机制,对企业职工申办户籍业务非主要审核要件缺项的,可由本人承诺,先行办理,事后补充,确保“一次办结”。
12.推行企业高层次人才申办户籍业务“一对一”服务。凡取得“绵州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拨打市公安局电话0816-2498189或13990120760、13909018271,公安机关实行专人实时全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13.在重点涉外企业建立外国人服务站,落实专人服务,建立协调机制,配置“境外人员住宿信息自助登记机”,为企业外籍员工提供住宿登记自助申报、政策咨询、预约办证、护照报失、涉外案(事)件处置、法规宣讲等优质服务。
14.建立健全企业诉求网上受理制,在绵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建立专栏,集中收集企业意见、建议,明确专人负责,对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督办整改,对反映的诉求第一时间受理反馈。
三、严打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秩序
15.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聚众滋事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6.大力提升涉企经济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年内组织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法制培训,着力提升企业识别、防范经济犯罪能力水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经济犯罪,对涉企职务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等线索实行受案后100%办结。
17.把握执法尺度,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作为经济犯罪处理,对企业及其经营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案企业家人身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措施,严格区分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和涉案财产。

本措施由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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