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绵阳市梓潼县探望女儿的TRAN VAN SINH(男,1969年2月24日出生,越南人,护照号码:P03404130)于2024年6月27获签团聚类居留许可。其女儿(越南人)于2024年6月22日出境,至今未再次入境中国。2024年7月4日该员随女婿前往江苏生活。2024年11月1日,其女婿出境越南(于2025年2月21日返回国内停留4日,未与该越南人团聚);此后,该越南人长期在外省逗留。2024年11月1日至今,该越南人已有140日未与可探望关系人进行团聚。经辖区出入境管理部门长期多次联系无果后,认定该员团聚事由不成立,无主动团聚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等有关规定,现宣布越南人TRAN VAN SINH居留证件(居留许可号码:103023412,有效期至2025年6月25日)作废。
特此公告。
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