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三轮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5-07-28 10:17:43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25日至8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联系人:钟尹;联系电话:18084885273;邮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16室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725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

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移动源污染管控问题频发。绵阳市区二环路货运车流量大,但部分车辆苫盖不严、存在抛洒,有关部门道路清洁洒水降尘工作不到位,道路扬尘问题突出。

整改责任单位

涪城区、游仙区

整改目标

强化车辆管理,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

整改措施

1.2025年6月底前,加强二环路通行车辆道路运输管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苫盖不严、抛洒遗漏等违法行为。

2.2024年12月,已采用“人工+机械”模式,严格落实二水降尘、冲洗和巡回保洁作业标准,并成立工作组加强作业质量管控,提高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冲洗作业质量。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涪城区已印发《涪城区属二环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及工作责任,已完成二环路移动源污染管控问题整改。

2.涪城区综合执法局2024年7月以来,已严查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违规运输行为40余起;交警二、五大队已严查二环路运输车辆超速、抛洒等违规行为,立案查处15起;涪城区交通运输局已加大二环路支路货运源头管理,查纠货运源头企业出厂车辆不规范装载16车次。

3.涪城区住建局每日出动清扫人员60余人次,清理二环路路面杂物、碎石、白色垃圾等。采用人车合作,对沿线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护栏、隔音墙进行全面冲洗,每日5时30分至16时30分实行多车循环式作业,每日洒水4次,结合天气,实时增加2-4次加洒作业,并通过车载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监测作业频次达标情况。采用走航设备对道路积尘负荷值进行监测,对积尘严重的路段立即进行清扫冲洗。

4.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二环路游仙段(含205省道)道路扬尘巡查和执法,2025年以来,已开展二环路抛洒滴漏、货运车辆盖不严等执法检查 179 次,夜查 40 次,联合交警三大队等职能部门检查 38 次,累计检查货运车辆550台(次),发现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扬尘问题 55 个,责令现场整改55 个,当场处罚 55个,累计处罚10300元。

5.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照《市政道路及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二环路的道路清洁、洒水降尘工作不到位等道路扬尘问题的整改,并常态化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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