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人:周浩然;联系电话:0816-2222840;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玉泉中路10-1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7月29日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
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2023年以来,绵阳市已启动18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但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
整改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
有效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
整改措施
2025年3月底前,组建巡查专班,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相关地区或部门,形成督办台账,落实销号制度,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响应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组建巡查专班进行预警响应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天空地”系统及时移交办理,形成督办台账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督促行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杜绝“预警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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