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至8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人:张乐;联系电话:18881191128;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71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7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
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省道302北川通泉镇至江油含增镇段、江油武都镇煽水路段货运车流量大,但部分车辆苫盖不严、存在抛洒,有关部门道路清洁、洒水降尘工作不到位,道路扬尘问题突出。
整改责任单位
北川羌族自治县、江油市
整改目标
开展北川通泉镇至江油含增镇段综合整治,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2025年1月底前,组织对源头企业进行摸排,建立重点企业清单,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减少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情况。
2.2024年12月,组织开展重点道路路面巡查,严厉查处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道路保洁、保养,切实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加强源头企业监管。北川羌族自治县、江油市分别对源头企业进行摸排,建立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清单,共计68家(其中北川羌族自治县49家,江油市19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规范车辆出场装载、车身冲洗,严格落实扬尘防控等环保主体责任。
2.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北川羌族自治县、江油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在重点路段通过设置卡点、流动巡查等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车辆抛洒滴漏、车身脏污、带泥上路、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12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140余人次,查验脏车670余辆次,劝导就近清洗1210余辆次;发现未规范遮盖篷布130余辆次,按要求现场整改后予以放行;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污染公路违法行为9辆次。
3.投入洒水车2台,扫地车2台,养护工人23名,常态化开展G347北川通泉镇至江油含增镇段日常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工作,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每日不低于两次清扫、不低于三次洒水降尘,根据道路及天气情况适时调度,调整作业频率。及时填补路面坑槽,确保道路保持良好通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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