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居住证办证指南》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
前置条件:
(一)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登记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三)在实际居住地的住址申请办理居住证。
所需材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2张);
(三)合法稳定就业佐证材料:提供近6个月的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清单。
(四)住址佐证材料: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摘要);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住址佐证材料;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如租房者系直系亲属,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