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全市公安法制暨法治公安建设部署推进会上,市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至此,直属一大队已连续三届获此殊荣,也是全省交警系统唯一被公安部命名的示范单位。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陈海明、张建分别荣记个人三等功,法制科教导员谢芳被表彰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法制员。
近年来,积极支队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一些基层大队先后被省、市公安机关确定为执法示范单位。交警直属一大队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高民警依法履职能力,提高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