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不安全 上路要挨罚 交警突击检查校车安全,责令2辆问题校车停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6/4 11:21:43
       作为交管部门长期重点监管的公共车辆,校车的安全问题容不得马虎。5月28日、29日,市交警直属四大队对辖区内的校车进行了突击检查。2辆校车因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被交警责令停止接送学生,等待进一步处理。
校车没审拉着学生满街跑
   5月28日下午6时许,市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永兴张家营社区街道拦下一辆校车。民警上车检查时发现,车上大约有20名幼儿,每个人都没有系安全带。
   在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这辆校车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校车座位上的防污座套将安全带卡口全部遮挡,无法正常使用;二是校车已经超过半年未进行审验。
   校车驾驶员声称自己只负责开车,安全带问题不清楚。他说:“听园长讲,校车的行驶路线一直没有审批下来,所以车辆一直都没有年审。”
   交警现场对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对相关幼儿园下发交通隐患整改通知书。随后,交警部门调派其他车辆转运车内幼儿。市交警直属四大队教导员王飞表示,该校车没有经过年审,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上路接送学生。下一步,他们将与幼儿园沟通,责令其尽快让校车审验合格,才能继续使用。
没有备案校车安全隐患大
   5月29日上午,交警在高新区三河堰附近又拦下一辆校车。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未到车管部门登记,还在使用临牌,也没有到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备案、审核,不具备校车服务资格。
   校车驾驶员冯某称,由于学校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一直未办下来,因此校车的相关手续也没有备案审核通过。
   据车管所检验科民警杨鸣介绍,根据国务院2012年4月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主要用于接送学生,是交警部门重点管理车辆之一。校车上路必须经过公安交警部门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检测,并依法进行登记,由校车提供服务者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后,领取校车专用标牌,同时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方可上路接送学生。
   目前,交警部门已暂扣其车辆,待进一步调查后公布处理意见。
交警加大监管力度提前短信通知审验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宗良表示,针对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客运车重特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对校车加大治理力度,同时采用短信提示的方法督促这些车辆驾驶人进行定时安检,确保车况良好,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全市仍有很多客运车辆逾期未检,形成极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情况,交警支队在4月已推出短信提醒业务,提前短信告知即将年检的车主,但由于大部分车主登记的联系方式随着时间有了变动,大量固定电话被弃用,很多车主都没能收到提醒。胡宗良表示,联系方式有变动的驾驶员可以带上驾驶证、行驶证,到交管部门进行号码变更,也可以在路面执勤交警处进行登记,便于及时变更信息,享受提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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