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按规定审车,没按规定报废机动车的驾驶员们,看过来哟!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6/12 15:11:14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明确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据统计,截止到5月31日,我市有近万辆各型客车未按规定审验,达到报废年限而未履行报废手续,绵阳公安交警提醒这些车主抓紧时间办理。
绵阳公安交警提醒车辆年检有效期将至的车主,尽快前往办理年检,交警部门将集中整治开展整治各型客、货车机动车专项行动,严格查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等违法行为:
一是建立台账,及时开展告知和督办工作;
二是通过短信、电话、微信、微博、公告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检验、报废车辆等信息,建立上门告知工作台账;
三是继续加强路面查处力度,对逾期未检验的各型客、货车上路的,扣留机动车,按规定处罚并记分;对已达强制报废期限的各型客、货车上路的,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四是对已达强制报废期限的大中型客货车,按规定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对拒不办理、未按期办理的,一律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逾期年审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一旦发现不仅将给予罚款200元,还有记3分的处罚。
对于已达机动车报废标准,而未按规定履行报废手续的,绵阳公安交警将锁定相关联车驾管服务,将会对车主以后办理交管业务带来不便!所以提醒各位微微,如有上述情况,请及时带上身份证、已达报废车标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到经开区机场东路166号,绵阳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
另,小编将在绵阳交警微信平台上的“车管业务”栏中添加“逾期、报废查询”请各位有需要的微微可以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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