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我市公安机关对绵阳川运物流有限公司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一辆危化品运输车在运输途中未悬挂警示标志,公司被罚款2万元。记者了解到,这是自8月1日起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开出的最高罚单。
8月26日17时许,绵阳川运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高见驾驶川B53051“九龙牌”重型罐式危化品运输货车行驶至长虹大道北段圣水寺地段时,因“危化品运输车辆未悬挂警示标志”,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被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通过对驾驶员、公司法人的询问以及调查,公安机关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绵阳川运物流有限公司做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昨日下午,绵阳川运物流有限公司法人来到公安机关,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重点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目前,交警支队已经增加路面管控卡点和巡逻警力,对危险物品运输车严格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坚决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交警支队协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对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危险货物运输车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危化品仓储企业的“三个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共同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