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8/5 14:00:11

  
      四川省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绵阳市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派遣到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警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警务辅助岗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件:《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退役士兵及警察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和服务群众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身体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6、没有违法犯罪活动记录;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招聘的具体范围、对象、学历、专业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
5、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
6、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8、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待遇2000元至2200元(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等构成);另外,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年度绩效奖励。
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四川省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收入中代扣代缴)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统一着装,服装及勤务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配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各岗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按照本公告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两张;(2)本人简历(全日制学校毕业至今的学习工作简历);(3)是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将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表。
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
理论测试内容和体能测试项目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设置,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技能和体能。是否进行测试由用人单位根据情况确定。
测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测试地点、时间和要求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理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该比例内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理论测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8月16日。
面试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设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团队协作精神、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和要求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者。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理论测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16年8月17日。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具体的体检地点及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体检对象。
用人单位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个人总成绩(不进行理论测试的,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退役士兵及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以医院出具结果为准,不复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时间:2016年8月18日—8月19日。
体检合格者要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了解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
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确定是否聘用。确定为聘用对象的须由四川省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七)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四川省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四川省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绵阳市公安局相应部门警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招聘岗位表》备注栏中注明不纳入劳务派遣的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

附件: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四川省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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