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民航管理局绵阳市公安局关于严禁在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升空物体的通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2/17 11:07:25

  
      为确保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飞行安全,维护我市的空中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绵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绵阳南郊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实施办法(暂行)》文件之规定,现就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严禁无人机、航模擅自飞行等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活动通告如下:
一、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机场跑道中心线两端延伸各20公里、两侧距离各15公里。该范围涉及主城区所有区域(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业园区、科学城、三台县等)。
二、低空慢速小目标(以下简称“低慢小”)是指: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的飞行器,其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风筝、孔明灯等。
三、严禁无人机、航模、飞艇、滑翔伞、自由飞行气球、系留气球、信鸽、风筝等“低慢小”升空物体擅自飞行,确因工作或竞赛需要应在施放前10个工作日向绵阳民航管理局(电话:0816-6357130)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实施。
四、对执行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医疗救援和反恐处突等紧急、特殊通用航空任务的飞行计划,应提前1小时与绵阳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816-6357351)。
五、市经信委负责对升空物体使用的无线电设备及频率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无线电管理法规和规定进行管理,绵阳民航管理局负责升空物体巡查报告工作。
六、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并严格遵守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如发现在净空保护区施放升空物体,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对每条有价值信息将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现金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航空中管制部门电话:0816-6357351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或机场公安分局值班电话(0816-635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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