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12/24 17:37:23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绵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7]16号)文件,从12月25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如下: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上通行。

      (二)每日3:00至24:00,禁止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二环路(不含二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在涪江西岸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涪江东岸科学城和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试验区)以及安州区花荄镇范围内,对机动车实行尾号轮流限行管理措施,即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第一位的阿拉伯数字为

      1和6的周一限行、

      2和7的周二限行、

      3和8的周三限行、

      4和9的周四限行、

      5和0的周五限行,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同时,全天禁止黄标车、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工程机械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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