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哦!乱放烟花爆竹要遭起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2/13 10:40:48

    春节期间,绵阳城区二环路内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日,我市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绵阳城区二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2016]51号决议,2018年绵阳城区仍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绵阳城区二环路以内,西至二环普明立交,北至二环石马立交,南至二环塘汛立交,东至绵盐路、绵梓路沿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及科学城片区。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咋处理? 
    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依法予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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