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你好! 我是四川广元人,集体户口,现在绵阳结婚并购房(购房地:高新区滨河北路中段99号恒业塞纳阳光8-1-1704室,社区隶属双碑社区,派出所隶属普明派出所),我老婆的户口是涪城区石洞乡的,她不想把户口迁到我们的购房地,但是我们的购房合同签约人是我老婆,我呢想把户口迁过来。我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购房入户条件?如果满足条件,该如何办理呢?谢谢。 你千万别告诉我去派出所咨询哈,因为我现在在外地呢?麻烦你们了。
办理结果:
你好!来信收悉,你反映的情况可以将户口迁入购房地派出所,持你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到派出所申请办理。答复单位:绵阳市公安局
回复日期:2015-01-13